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1世纪之初,以美国安然公司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诸多大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面对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新形势,被动的财务信息事后监督已不能满足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为改变这一局面,许多国家将注意力主要由事后监管转向过程控制,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由此拉开序幕。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SOX法案),该法案404条款要求公众公司年度报告中应包含内部控制报告及其评价,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作出的内部控制评价出具鉴证报告。作为对SOX法案的回应,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先后于2004年和2007年颁布了《审计准则第2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NO.2)和《审计准则第5号——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NO.5)。这标志着现代审计已经全面进入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并重、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历史发展新阶段。 为顺应国际资本市场监管变革趋势,2008年6月,我国财政部等中央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中央五部委又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根据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既可单独进行,也可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从我国业已开展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情况看,还存在着思路不清、重点不明、步骤不妥、方法不当等问题,这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以期快速推进此项审计形式规范发展。 本文首先考量了西方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现状,分析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次分别从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三个工作阶段设计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方案,并提出了若干开展整合审计应当注意的事项;最后通过对某保险公司整合审计案例分析,验证了本文所设计的整合审计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