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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中国的经济制度经历了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这一制度的转轨有诸多原因,但本篇论文将着重就公私观念的嬗变对这一转轨所产生的关键性的影响作用进行分析和论述。
建国后,我国的公私观念经历了四次嬗变:第一次嬗变发生在从1949年的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到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基本完成时期。新中国的成立,使广大劳动人民翻身成为国家的主人,他们痛恨万恶的旧社会那种剥削他们的私有制;同时,建国伊始,百废待兴,国家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而帝国主义国家又对新中国采取封锁政策,苏联的援助又极其有限,在这种条件下,我们只有从国情出发,依靠自力更生,充分调动国内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生产,恢复经济。在这种国情下,“公私兼顾”的公私观念得以确立。之后由于受国际、国内环境的影响,为快速发展经济,巩固国防,党的领导人又开始倡导“公”,人们的公私观念也从“公私兼顾”又转化为“崇公抑私”,中国的经济制度也随着公私观念的变化通过三大改造从建国伊始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变为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时,经济制度的变迁又更进一步强化了人们的公私观。这一时期,农民和手工业者看到了合作化是实现其多增产、生活改善等目标的好办法,志愿加入高级社,走上集体化道路。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追求国营经济生活有保证等优越性,资本家追求国营企业效益好,分成多从而要求公私合营。
第二次公私观的嬗变发生在从“八大”后到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时期。三大改造高潮过后,人们看到单纯的崇公并没有给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预想的宜处,他们在追求“公”的同时,也感到“私”的一定数量的存在仍有必要,于是人们的公私观念也从三大改造过程中的崇“公”变为“公私兼顾”。之后,由于受加速发展工业化,赶超英美思想的影响,人们的公私观念又开始变化,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的人民公社。中国的经济制度也从三大改造后的单一公有制演变为“八大”后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再演变到人民公社的单一公有制。
第三次嬗变发生在“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不仅物质形式追求大公大纯,而且在思想上也不允许人们考虑一点点个人利益。因而人们的公私观也变成了纯粹的“革命性”,这一时期中国的经济制度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这种“革命性”几乎导致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
第四次嬗变发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人们开始认真反思。饱受动乱的人们也逐渐认识到纯粹的“公”和“私”并不能使人们获得预想的幸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这一存在的问题也作了深刻的检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们的公私观念开始发生变化,从原来的崇尚纯粹的“革命性”的公私观到追求“公私兼顾”的公私观。中国的经济制度也从“文化大革命”时期公有化程度的再次升级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允许私有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从此,中国的改革开放如火如荼,中国的面貌也焕然一新,人们对公私关系的认识也逐步走向客观和公正。
公私观念的不同,对我国的经济制度产生了迥然不同的影响。因此,合理正确运用公私观,对我们的决策者以后进行制度设计提供了许多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