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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生活于文、景、武帝三代。大一统的皇权专制政治趋于成熟,学术思想从汉初的较为自由开放而独尊于儒术。在儒家之道与现实政治权势的结合中,董仲舒部分地坚持了道与势的统一性,他以儒家之道论证大一统皇权专制政治的合理性;他更多地坚持了道与势的对立性,他以儒家之道批评现实的社会政治,更多地保持了儒家之道的独立性及其自主的人格。 董仲舒的天人观继承了商周天命观和孔子、孟子的天人合一思想。商周之际,天以人格化的至上神的形式存在,只有君主才能够和上天进行沟通,这是后来“君权神授”思想的萌芽。董仲舒为了论证君主的至上权威也吸取了这一思想。另外,商周时期就已经产生了“天道永恒”的观念,这种观念的产生无疑是具有深刻意义的。因为,只有必然性的天才能成为政治生活的终极道德支持。孔子对“天”的论述并不是很多,他在保持对“天”敬畏的前提下,从人出发来理解天人关系,认为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就可以“知天命”。“仁”是孟子政治思想的核心,他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内圣”思想。因此,孟子的天人合一思想更多地体现在人生哲学和道德修养方面,虽然他也承认君主的权力来自于上天的授予,但事实上更多地把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与君主的道德品质联系在一起。孟子还承认了必然性之天的存在,并且在中国思想史上首次界定其内涵。最后,董仲舒融合了阴阳五行思想,通过阴阳五行独特的运行机制把天道与人事联系在一起。 董仲舒建构了天的思想体系。董仲舒之天是人格神之天与自然之天的统一。人格神之天有意志和目的,自然之天无意志和目的。人格神之天支配自然之天,自然之天表现了人格神之天的意志和目的。人格神之天具有道德理性,为人格神之天支配的自然之天也具有道德理性。道德理性是人格神之天与自然之天具有的本质特性。董仲舒建构天之哲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人道建立天的神圣根据,从而保证儒家之道的实现。董仲舒认为,天人同类相应。天人同类相应是董仲舒天的哲学的基本原则。首先,天人同类相应,则天人互相感应。他建立了受命之符、符瑞和灾异的理论。其次,天人同类相应,则天人同类相推。因此,天道类推到人道,天道成为人道的终极根据。董仲舒认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五行,阴阳五行之天道是人道的根据。他以阴阳之天道解释人道之三纲、大一统、刑德、经权、人性,以五行之天道解释人道之忠孝、五常、五官、五事。天与人、天道与人道构成了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大系统。 董仲舒的天的哲学思想虽然在维护君权和约束君权两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其中所蕴含的神秘化因素对两汉之际儒学的谶纬化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谶纬经学的发展背离了儒学真正的精神实质,对于儒学的发展是一场大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