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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股权激励对于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对于促使二者目标的协调一致和顺利达成,对于公司生命力、竞争力和综合绩效的提升,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满足企业融资的需要,刺激公司治理能力的提高,我国创业板于2009年10月开市交易,并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成为最具活力的证券市场。基于吸引并留住高水平人才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开始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本文选取我国2009-2014年实施股权激励的19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象,从实证分析的方法入手来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综合绩效的相关关系。文章首先回顾了国内外相关文献,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综合绩效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以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激励管理理论等与股权激励相关的理论以及与综合绩效相关的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并由此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说。其次,文章设定了三个回归检验,分别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综合绩效之间关系的回归检验”、“不同股权激励模式的效应检验”、“不同股权激励比例的区间效应检验”。并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自身特点,全面考虑了其具有的财务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提出公司综合绩效的概念,以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得出的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值作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同时在该回归模型的解释变量设计中,引入更能衡量股权激励水平和成效的变量,即股票价格变化1%时经营管理层的股票及期权价值产生的变化。最后,对影响综合绩效的其他因素,如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独立董事占比、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是否享受国家鼓励扶植政策等展开实证研究,实现多视角来检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综合绩效的相关性。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综合绩效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公司规模对综合绩效产生显著正向影响。文章对股权激励模式进行分类,讨论不同股权激励模式下的股权激励水平与综合绩效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限制性股票模式下,激励效果显著;而股票期权模式下,股权激励水平与综合绩效呈现不显著负相关;限制性股票模式的激励效果优于股票期权模式。同时,文章对股权激励比例分区间讨论验证,发现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比例与综合绩效之间存在区间效应。当股权激励比例处于[0,3.5%)区间时,二者呈不显著正相关;当股权激励比例处于[3.5%,10%]区间时,二者之间存在显著正向相关关系。结合实证分析结果,本文提出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对策建议,包括建议创业板上市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建立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完善创业板股权激励法律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