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一国两制这一重大方针的第一次实践的载体——香港,香港回归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实现了由单法域到多法域的顺利转变。社会问题的产生通常是由于不同文化历史背景、不同社会制度以及不同法制造成的,并且通常情况下因法律的不同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是最突出的,也是最主要的。在两地法制建设中,婚姻法通常具有较大的一致性,这是由于历史以及文化渊源的统一性造成的。通过针对婚姻法这一两地较为统一的法律领域的研究,能够为两地法律冲突的解决提供参考,乃至于最终实现两地法制建设的统一提供理论基础,同时也为后续我国顺利解决台湾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本文首先以内地与香港婚姻法律冲突的形成原因、特征及解决内地与香港婚姻法律冲突的重要性入手,从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婚姻效力和法律救助制度这四个方面深入地分析了内地与香港婚姻法律制度所存在的冲突表现。进而通过借鉴与评价域外解决两地婚姻法律冲突的经验,提出了解决内地与香港婚姻法律冲突所需要坚持的原则以及解决内地和香港婚姻法律冲突的对策,并借由这些摸索出一个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有效范例,从而对该课题的发展产生一个推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