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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一直是在劳动经济学中是富有争议的一个话题。本文是在梳理国内外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文献的基础之上,应用了计量经济学方法,对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和收入分配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最低工资制度虽然在各个国家已普遍建立,但对于其上调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分析仍然是研究的焦点。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太高虽缩小了收入差距但就业的减少回抵消部分甚至全部抵消其正效应,所以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经验研究是十分有必要和重要的。迄今,也有大量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效应方面的研究,但仍没有达成共识。近年来我国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频率有所加快,上调幅度都有所提升,而且我国的劳动力市场还不够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也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异,因此根据我国国情来考察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和收入分配产生的影响也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首先是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状分析,发现从2004年《最低工资规定》出版后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频率和幅度都有所提升。而且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考虑了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地区性生产总值,即主要将民生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参考因素。通过最低工资标准与各指标的比值发现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力价值普遍偏低,最低工资标准并未发挥其保障性和公平性的作用。然后分别进行就业效应、收入分配效应以及联立模型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效应虽为负,但是就业弹性很小,滞后一期的更加不显著。最低工资标准的收入分配效应则为正,且通过联立模型回归分析发现最低其收入分配的正效应远远大于就业的负效应,表明我国最低工资标准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最后本文提出了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缩小收入差距,并建立以“分地区”为基础,以“分行业“为辅助的最低工资标准分类机制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纳入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地区性生产总值等因素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