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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分配虽然是个司法程序问题,但却直接关系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的实现。海运货损事故多发生在海上,通常调查取证困难,海运货损索赔诉讼比一般的民事诉讼更容易出现真伪不明的情况,因此司法实践中法官经常要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结果定案,可见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在海运货损索赔中的重要地位。海事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个分支,海运货损索赔的举证责任分配既涉及一般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适用,又涉及海事诉讼特别证据法律规定的适用。本文通过运用民事诉讼理论及民事诉讼证据的一般法律规定,结合海运立法及海事证据的特殊性,对我国海运货损索赔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本文共分为3章。第1章针对海运货损索赔案件的特殊性,结合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研究海运货损索赔案件举证责任分配的分析方法,即以实体法的立法意图和国际海运立法的发展趋势为指导,在民事诉讼理论无法实现海运货损索赔案件的举证责任合理分配时,运用特殊规则分配举证责任,从而达到船货双方的利益平衡。第2章分析我国海运实体法的立法宗旨及国际海运立法发展趋势,总结出可应用于海运货损索赔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第3章应用上文总结的举证责任分配方法,对我国海运货损索赔案件司法实践中适航、航海过失等具体事项举证上存在的争议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