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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我国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先后三次提到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治理方式和推进社会事业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依据。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税务部门作为政府部门之一,面临着纳税人的数量不断增加、涉税事项日益复杂的挑战,传统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方式需要改革,以降低整个税收征管体系的成本并提高其效率。税务机关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会力量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专业优势,降低税务机关执法风险和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遵从度,是改革的路径之一。税务机关购买服务相比于其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特别是税务机关购买税务中介的服务,使税务机关与税务中介间产生复杂的关系。由于我国税务机关购买服务发展时间比较短,在推进过程中存在法律制度建设不完善、缺乏科学合理的流程设计和监督评价体系等问题。本文以FT区地税局购买税务中介服务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为例,从购买方式、服务过程以及项目结算等方面分析我国税务机关购买服务的现状、风险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归纳总结国外税务机关购买服务的实践经验,为我国推进税务机关购买服务提供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