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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监督是十分成熟的,这主要体现在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立案监督、对侦查活动监督等执法行为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庭审行为的监督、以及对监管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及改造情况的监督。然而对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尚处于初级阶段,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还存在着监督不力、与宪法、法律定位不相称等诸多影响行政执法监督的瓶颈问题。正因如此,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参与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权寄予厚望,对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领域所扮演的角色愈加关注。而这又涉及一系列的问题,即检察机关在哪些具体行政执法领域享有哪些监督权以及如何行使法律监督权。七台河市,地处东北亚亚寒带气候,森林资源丰富、盛产原煤,在安全生产、林业资源保护等领域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行政执法监督问题。因此,如何根据七台河市市情市况,因地制宜、切实有效地运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成为一道亟需解答的难题。 本文通过研究全国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大环境,从七台河市实际情况研究状况与问题,在立法上的缺陷、体制上不足、各机关对刑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的不足、监督人员知识结构不够和行政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等方面还存在着严重问题,而且是急于解决的,如不解决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七台河市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体系架构建,形成七台河市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策略如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案件移送机制、引入提前介入制度、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厉行责任追究体系和推进监督能力建设等来提升七台河市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