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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作为区别于政府和企业的第三方力量,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日益得到人们的关注和认可。涉及到学前教育领域,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学前教育事业的建设中来,包括创办非营利性的慈善学校、为幼儿提供各种免费保健服务,以及建立儿童慈善基金等。香港地区非政府组织发展较早,且较为成熟。众多非政府组织创办非营利幼儿园,并已成为香港学前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从最初的香港政府对学前教育采取放任态度,到21世纪后政府不断加大对非营利幼儿园的干预,香港政府和学前教育中的非政府组织之间日益形成了一种良性的“合作伙伴”关系,既避免了政府的过度干预,同时也为非政府组织保留了较大的自主权。本研究以“市场失灵”理论、“政府失灵”理论和“志愿失灵”理论为依据,试图研究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非政府组织参与香港学前教育的现状如何;二是针对非政府组织在学前教育中的参与,香港政府制定了哪些政策,是如何进行管理的;三是香港政府的管理经验为我国内地政府管理学前教育中的非政府组织提供了哪些启示。在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本研究运用文献法、文本分析法和历史研究法,具体分析了香港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学前教育的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和考核管理,并与我国内地非政府组织参与学前教育的现状进行比较,得出以下研究结论:第一,香港政府重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学前教育制定了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增加对非营利幼儿园的财政投入,并建立了系统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既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学前教育提供了经济支持,又保障了非政府组织参与学前教育的质量。第二,香港政府在管理学前教育中的非政府组织时,充分发挥了政府职能,避免了“市场失灵”与“志愿失灵”,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第三,与香港地区相比,我国内地非政府组织创办幼儿园的情况还比较少,民办幼儿园营利现象较为突出,其原因主要是:缺少专门针对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非营利性幼儿园与营利性幼儿园管理混乱,无章可循;二是政府对学前教育和非政府组织的财政投入较少,非政府组织创办幼儿园时缺少经济支持;三是缺乏政府对非营利幼儿园的质量监督和财务管理。政府若想建立“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吸引更多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学前教育中来,必须增强政府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