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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1871年清政府陷入财政危机,使得原有的财政制度逐渐失灵甚至于瓦解。此时协饷这一财政制度开始走向崩溃,对新疆地区原有的财政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清政府一方面为了维持在新疆地区统治的稳定,以及统治机构的运转,开始不断调整对新疆的筹饷政策;另一方面,由于边疆危机的日益加深,尤其是西北边疆危机日甚一日,清政府为固守疆域的完整,抵御外敌入侵,多次饬令各省对新疆筹拨饷银。此时,全国大部分省份均陷入催调欠饷的情况,清政府多次对新疆筹集饷需,以图缓解新疆的财政困境。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疆的缺饷情况,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缺饷的局面。随着新疆饷源缺额日巨,以及在全国政局动荡不定和新疆内部掀起全民族起义的背景下,清政府为了弥补新疆军政费用的缺额从疆内和疆外两方面多次变更增筹饷额。后由于陕甘回民起义的爆发,原来从甘肃到新疆的运饷路线被阻,饷银的转运路线变为北路和南路两路。咸同年来自疆内和疆外筹饷的重心、数额、来源、用途不断变化。通过对筹饷变化的研究,可以更客观和全面的了解清政府对新疆筹饷政策的制定、实施、产生的影响。从而可以对清政府在咸同年间对新疆筹饷变化及其对新疆政局影响的情况进行更为客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