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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弗雷德·汤普森(“汤姆”)·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凭借其在英国法律改革中的特殊贡献,于1957年其58岁之际,被英国王室册封勋爵荣誉,成为终身贵族,并成为二战后英国最著名的法官和享誉世界的法学家。丹宁出生于1899年,他从1923年24岁时开始当律师,丹宁出任英国高等法院遗嘱、离婚和海事分院法官的时候年仅45岁,是英国150年来最年轻的高等法院法官之一,自1962年63岁时起他在英国民事上诉法院担任了二十年的院长职位,1982年丹宁勋爵以83岁高龄退休。丹宁勋爵在其一个世纪的生命历程中,他将近60年的时间奉献给了法律职业,丹宁勋爵热情大胆地积极参与二战后英国的法律改革,他在其职业生涯中不仅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而且其在退休之后撰写了多本法学著作,其在二战后英国法律改革历程中写下了浓重的一笔。文章以丹宁勋爵的法学著作为起点,在讨论丹宁勋爵司法公正思想的基础上,通过对丹宁勋爵经手的典型案例的剖析,主要从法律、律师、法官等几个方面着手分析丹宁勋爵司法公正思想的主要构成,最后结合我国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现状,从不同方面提出健全我国司法公正体系的相关建议。文章着力探究丹宁勋爵司法公正思想的内容及其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启示,全文共分为四章,开篇明义,文章导论部分在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分别对选题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课题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做了阐述。第一章丹宁勋爵司法公正思想的源起,着重分析了丹宁时代的社会背景及其个人经历,以及丹宁勋爵的著作和他的法理学基础。第二章丹宁勋爵司法公正思想的内容,主要以法律、法官、律师等方面为契合点,从司法公正的基础、关键和主要力量等三个方面剖析了丹宁勋爵的司法公正思想内涵。第三章丹宁勋爵司法公正思想的践行,文章从实体法和程序法角度挑选了一些典型案件作为本章的研究样本,以研究这位法学家为法律改革领域所做出的相关贡献。第四章丹宁勋爵司法公正思想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启示,分别从司法权威性、立法公正性、司法人员执业能力和律师行业规范等方面阐发了丹宁勋爵司法公正思想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启示。必须指出的是,无论我国的司法改革出于什么发展阶段,我们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司法改革的具体工作。因此,尽管我国和英国的法律制度大不相同,但丹宁勋爵在英国法律改革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司法公正思想等法学理念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加以合理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