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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的发展问题是中国现代化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整个中国的改革发端于农村的改革与制度变迁。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然而,与之鲜明对比的是,一个正在发生体制转型的“农村”却不自觉地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去,反而出现了由原来村镇城市化后转制而成的过渡型社区——转制社区。由于转制社区从农村转制而来,体制性障碍未能最终破除,城市与农村之间还有许多个不断的血脉联系。这种形式与内容不符的双重性,使得转制社区建设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阻梗于城市化,旁落于“新农村”。
大量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研究提示的事实是,转制社区是新农村建设、城市化发展的一个缩影。尤其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转制社区建设的社会价值越发凸显。它关乎民生国计,关系城市化发展进程,更关系到社会和谐与发展。全面推进转制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于民是共享发展成果、于党是巩固执政基础,于国是促进和谐安康,无论是在微观层面,还是宏观全局,做好转制社区建设更值得人们广泛关注。
深圳市1992年首先启动了特区内三个区的农村城市化工作,历时一年将68个村委会4万多农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时隔12年后,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2218个村委会27万村民2004年底完成了身份转变,至此,深圳率先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的城市。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在两次城市化改造中引发的启示和反思,更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本文以深圳市的城市化过程为个案,通过对农村城市化中转制社区管理的实证考察,提出了几个重要观点:第一,农村城市化中转制社区的矛盾积累主要体现在人、财(经济)、地(屋)三方面;第二,左右城市化的症结在于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的改革;第三,解决加快转制社区后续城市化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