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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是我国稀缺的不可再生的一次性能源,产权归国家所有,属于公共品范畴。由于煤矿企业无偿使用煤炭资源,从而造成煤炭资源被过度开发,并出现了煤炭资源大量浪费、矿难事故多发和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问题。本论文首先从公共煤炭资源开发中的经济学与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基础出发,沿着我国煤炭资源开发管理体制的更替对煤炭资源开发管理的制度变迁进行了分析;同时,分析了煤炭资源开发管理的制度创新诱致性因素,认为推动煤炭资源开发管理的制度创新是经济转型、增长方式、现行制度缺陷、供需矛盾和加入WTO五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然后,以制度创新理论为研究视角,以煤炭资源产权为切入点,针对政府计划配置煤炭资源、煤矿企业无偿使用煤炭资源的主要缺陷,借鉴美国煤炭资源开发管理经验,提出了煤炭资源开发管理的制度创新基本框架。其主要内容是:第一,提出了煤炭资源价值模型和采矿权拍卖模型,对煤炭资源市场化及最优拍卖进行了分析,为政府构建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提供了理论和决策依据。首先,构建了煤炭资源价值评价模型,对煤炭资源市场化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煤炭资源市场化是煤炭资源的最优配置方式,认为煤炭资源市场化从体制上解决了煤炭资源长期滞留在市场之外的根本问题。然后,研究了采矿权拍卖模型,设置最优保留价,探讨了煤炭资源采矿权的最优拍卖,得出了政府公开保留价信息时,竞价企业会相应调整估价区间,进而调整报价,导出政府最优化收益拍卖的两种最佳选择:大于下限拍卖法与小于下限拍卖法。认为拍卖采矿权是煤炭资源市场化的有效实现方式,依据煤炭资源的价值和企业的获利空间,合理制定拍卖底价和设置最优保留价,能有效解决目前采矿权拍卖中竞价低、政府期望收益不足的问题。第二,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机制的博弈模型,对政府、煤矿企业主和企业经理之间的行为分别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制定矿工死亡高赔偿制度,煤矿安全监管制度就会从现有制度的非均衡状态逐渐演变到均衡状态。首先建立了政府对煤矿企业的简单罚款、加重罚款和矿工死亡高赔偿博弈模型,分析了对企业实施简单罚款和加重罚款时的情形,得出了在简单罚款的情况下的纯战略纳什均衡,提出了煤矿企业受利益驱动,即使政府对企业进行罚款,也同样减少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认为政府监管不力是造成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进而分析了对煤矿企业加重罚款时的情形,得出了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认为这个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解不是这个博弈的最优解,即不是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然后在引入矿工死亡高赔偿机制的情况下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认为政府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监管环节,而且又能使监管更有效。最后,建立了信息对称及自然状态不可控制与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企业主与经理的委托-代理模型,同时建立了企业主对经理的激励模型,对影响经理工作努力程度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煤矿开采行业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经理作为煤矿生产的管理者,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要政府制定一个矿工死亡高赔偿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强化监管,通过这一传导动力机制,煤矿企业主就会增加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理的工作积极性。第三,构建了生态环境补偿模型,依据资源外部性理论,运用博弈论方法,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了煤炭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提出了交易补偿法、控制补偿法、高门槛补偿法和转移补偿法。认为政府应对煤矿企业提高生态环境门槛,严格市场准入,实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最后对重庆市煤炭资源开发管理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