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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是现代国际商事领域重要的争端解决方法。对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良好发展而言,仲裁裁决的切实执行至关重要。由于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裁决承认和执行地国的法律秩序和社会经济利益,在世界各国仍然存在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的情况下,公共政策保留制度就有了存在和适用的必要。作为国际私法领域排除外国法适用以及否定外国裁决和判决效力的传统手段,公共政策的发展和完善不仅有利于推动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司法诉讼的权威。然而,随着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公共政策适用的空间也在不断缩小。因此,冷静客观地看待和探讨公共政策的适用和发展,就有了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作为《纽约公约》的缔约国,中国关于公共政策保留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都还十分欠缺。在支持国际商事仲裁的大趋势下,我们应当有效地利用公共政策保留这个“安全阀”,防止有损公共利益的外国仲裁裁决对我国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但同时也要防止滥用公共政策保留。基于此,本文对公共政策保留制度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立法及实践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的论述,以期对我国的商事仲裁实践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思考。本文分六部分对该问题进行阐述,并以实践阐述理论并贯穿全文,总体写作思路是由理论到实践再到现在的发展趋势及影响。第一部分导言概括介绍公共政策保留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包括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国际上对该问题研究的现状;第二部分主要从理论上对公共政策的概念及内涵进行辨析,比较其在国际上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种类划分,并着重强调了本文所探讨的公共政策是国际私法意义上的公共政策,有别于国内法意义上的公共政策;第三部分主要从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的公共政策适用来阐述和分析国际上公共政策适用的具体标准和情形。第四、第五部分是本文的写作重点,第四部分主要比较了国际上有关公共政策保留制度的法律和实践,并在此基础上着重总结了我国基于公共政策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标准和实践,为第五部分的写作奠定了基础;第五部分在前文理论和实践基础上着重论述国际上关于公共政策适用的窄化趋势以及这种趋势对我国仲裁实践所产生的立法及实践上的影响,同时,针对目前我国在公共政策适用方面的欠缺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最后一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