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

来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sf334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为中小股东提供司法救济、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当公司的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侵犯公司的利益,符合条件的小股东在履行了法定的前置程序后,公司仍怠于起诉或拒绝起诉的,小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公司法》上的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原则性有余,而操作性不足。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首先厘清了一个概念,接着介绍了英美两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特征,又详细阐述了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比英美两国在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本着取其长补其短的态度,希望能给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提供借鉴。在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后,笔者谨慎地提出了自己的一点想法,总的原则是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还很不完善,我们应该本着鼓励派生诉讼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辅之以相关的配套措施,在我国培育理性成熟的派生诉讼的文化,使之发挥为中小股东提供司法救济的应有功能,为建立我国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做出贡献。  
其他文献
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法理依据如何,当下中国语境下废除死刑的争议如何看待,笔者通过对美国“减刑专家”制度的引介性探讨,对我国刑法领域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法理学思考。  第
公民的结社自由,是指公民按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者参加具有持续性或临时性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自由。公民结社的意义在于,公民个人通过与一些志同道合者团结起来
生育行为具有社会价值,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劳动力再生产。因此生育社会保险的给予标准是所有社会保险项目中最优厚的。各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发展受到其自身经济、社会、传统文化、
公务员作为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其思想状况、行为表现直接关系着政策实施的效果和人民群众对党政部门的评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要求和战略任务,并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