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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逐渐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产权模糊、股权流转封闭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此,经济发达地区部分农村开始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并积累了相当的改革经验。自《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26日)出台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便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使农民成为股权主体,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让农民共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但是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有关的理论研究不足,相关法律制度构建十分滞后,不利于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的有序推进。为此,本文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作专门研究。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及其股份转让。首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相关概念的涵义进行了探讨,接着对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的发展历程、股份转让的概况进行了梳理,最后论证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意义。第二部分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的现行制度、实践及其存在的问题。本部分首先考察了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制度的规定情况。接着考察了股份转让的实践情况,分析实践中存在的诸如交易无序、股份转让过程中少数人操纵现象严重、股份转让的程序不透明等问题。最后探究了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制度成因,笔者认为,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的缺失、制度供给不足。第三部分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方面提出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原则,坚持利益平衡的原则,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提出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转让法律制度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