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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新型侵权行为尤其是环境污染损害行为、医疗事故损害层出不穷,交通事故责任屡见不鲜甚至大规模侵权等加害人为多人的情形也极为常见。因此,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在整个数人侵权体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本文首先从分析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念入手,通过各学者对此概念的不同理解予之界定;其次,将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与相关数人侵权形态进行比较,从而揭示其与共同侵权、共同危险等行为的联系与差异;再次运用比较和类型化的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例与具体条文适用;最后,提出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完善建议以及在我国侵权法体系下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个侵权人的责任承担模式进行设计,以“原因力”为枢纽来划分不同的因果关系类型,进而分别适用不真正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