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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阐述了平行进口的含义、特征及其表现形式,从经济和法律两个角度分析了平行进口产生的原因。从赞成和反对平行进口的两派观点出发,本文分别阐述了平行进口的理论依据“权利用尽原则”和“地域性原则”,并提出了作者的看法。 通过对商标、专利、著作权三个领域的理论分析,本文得出了平行进口合法性这一结论。另外,本文还对著作权领域中各国对平行进口的态度、平行进口中商标法与竞争法的冲突及交叉保护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 在对平行进口国际法制这一主题的介绍中,着重分析了TRIPS协议和《巴黎公约》对平行进口的态度。通过对中美两国关于平行进口的立法现状进行对比,分别从《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竞争法》四个方面分析了中国与美国法律关于平行进口的不同规定,并探讨了平行进口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最后一章“完善我国平行进口制度的立法建议”是本文的主要成果。在本章中,着重提出了我国《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对外贸易法》的立法缺陷,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针对我国刚刚颁布的《对外贸易法》,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平行进口的态度,分析了这部新法在平行进口问题上的立场。同时对将来制定的《对外贸易法实施细则》提出了立法建议。本文主张对平行进口做出明确的规定,合理保护知识产权人和平行进口商的利益,使各方利益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