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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专家立法作为一种立法技术路线一直被广为应用。随着立法民主化进程的推进,专家作为第三方中立团体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保证立法的中立性、专业性和民主性的作用日益凸显。台湾地区经过近四十年的实践,专家参与教育立法从数量上看己初具规模,从法律涉及的内容和立法形式上看己趋体系雏形,形成了自己的特点。而大陆地区专家参与教育立法起步稍晚,己取得一定的成效,仍有众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所以研究台湾地区专家参与教育立法对大陆地区有一定参考价值。本研究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法、政策话语分析法以及深度访谈法三种方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教育法律《校园霸凌防制准则(草案)》分析台湾地区专家参与教育立法的过程以及影响专家参与教育立法的因素,通过对专家参与草案制定过程中的会议计划、纪录等的深入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专家的利益无涉与中立构成教育立法的参与基础,专家作为第三方中立团体权衡各方利益参与教育立法,保证了教育立法的中立性;二是专家的科学建议推动教育立法符合社会期待,专家依据专业的立法实务经验和知识水平,为教育立法提供最为可操作性的意见,展现了教育立法的专业性;三是专家参与与公众配合共同引导教育立法走向民主道路,教育法律制定中专家与公众的法律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实质上体现了教育立法的民主性。基于此,特提出关于完善专家参与教育立法途径的建议,一是明确专家教育立法参与的法律制度地位,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专家参与教育立法有法可依;二是完善专家教育立法的相关配套制度,专家与立法机关、公众相互合作共同致力于教育立法,立法机关和公众参与教育立法的配套制度得以完善有助于专家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加强专家教育立法参与的保障体系建设,从物质支持和精神奖励两个层面共同保障专家教育立法参与的经济基础和提升专家教育立法参与的积极性。所以台湾地区专家参与教育立法的经验值得我们在结合大陆具体实情的基础上批判性地吸收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