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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党组织是农村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农村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在中共中央不断深化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新形势下,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发挥与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密切关联。我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发展经历了酝酿、兴起、逐步发展和稳步推进四个阶段,村级党组织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中的功能也随之发生了初显→凸显→加强→规范的变化。现阶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形式逐渐多样化,其中较为典型的有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河南邓州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东龙门县的“四民工作法”、贵州省湄潭县的“村民集中诉求会议制度”等模式。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对村级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以及上述四种典型模式的实践经验,本文将村级党组织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中的功能总结为方向引领功能、组织协调功能、宣传教育功能以及服务保障功能。目前,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稳步推进,村级党组织在其中的功能更加明确和规范化,但总体现状仍不容乐观,为促使村级党组织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中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分析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以及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约因素,寻找路径是解决问题的良策。基于此,本文从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顶层设计、提高农民的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以及加强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探讨完善村级党组织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中功能发挥的路径。从而,从根本上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牢固党在农村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