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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外观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整体形象或者整体风貌。商品或服务特有的商业外观可以起到和商标类似的指示来源作用。商业外观一旦遭到仿冒,将导致消费者的混淆,那么消费者选择权的保护便无从谈起。因此,学理上将商业外观作为和商标并列的一项客体,归入广义的商业标识法律保护范畴。然而,商业外观内涵广泛,表现形式多样,导致其难以获得注册保护,并且容易同著作权、专利权客体发生竞合而背离了商业外观保护的初衷。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有关商业外观的保护有着相当长的历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世界贸易组织的TRIPS协议都对商业外观的保护加以确认。我国尽管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涉及了某些商业外观保护的内容,但是总体来说,商业外观保护意识相当薄弱。这使得中国企业屡屡在外贸出口时,成为商业外观侵权纠纷的被告。商业外观侵权也逐渐成为外国将中国商品拒之门外的手段之一,案件之多仅次于反倾销。中国在国际贸易组织的5年过渡期将在今年年底完结,如何借鉴外国有关商业外观法律保护的经验,修改我国的相关法律,使中国这方面的法律保护同国际接轨,避免由于保护力度不足而遭受诉讼,显得颇为紧迫。同时,加强对我国企业自主商业外观的保护,对于我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也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基于此,本文拟参照美国,欧洲及国际组织相关的规定及判例,结合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的现实,对商业外观的有关内容加以探讨。本文由引言和正文两部分构成,其中正文部分的结构如下:第一部分是对商业外观内涵外延的基本概述,通过将商业外观与商标和商业标识的比较,凸现商业外观的概念,内容以及特征。第二部分探讨商业外观保护的必要性。目前,国内有商家对保护商业外观存在质疑,这个部分就是通过对商业外观基本功能的叙述以及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阐明商业外观对于消费者和商家的重要作用,以此来消除那些商家的疑惑。第三部分总结了国外和国际组织有关商业外观法律保护的相关内容。在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略显空白的现状下,“他山之石”的借鉴意义显得尤为重要。第四部分分析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的现状和不足,是本文的重要部分。这个部分总结了我国有关商业外观的法律规定,其中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几个部门法律都能对某些类型的商业外观加以保护,然而每个部门法律保护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本文该部分对部门法难以全面保护商业外观的分析,为下文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对症下药”做好准备。第五部分剖析了造成部门法律难以全面保护商业外观的深层次原因,并针对该原因提出了完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外观保护的修改建议,是本文的核心。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