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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暴力行凶案件引起了作者的关注和思考。同类案件的重复上演不断扩大其社会消极影响。一系列的暴力行凶案件背后是受害者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的血与泪的控诉,异致了公众对当今和谐稳定社会的质疑,也暗含了法律研究者对犯罪模仿理论研究的匮乏。为了防止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法学界亟需重视和关注犯罪模仿顶防理论的研究,寻求解决犯罪模仿问题之道。犯罪模仿是指模仿者照着己经实行完毕的犯罪行为实施的类似或者相同犯罪行为。它具有影响消极性、主体选择性、过程传染性的特点。这三个特点既说明了预防犯罪模仿的必要性,同时也为预防犯罪模仿行为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犯罪模仿行为主要是通过刺激犯罪欲望和学习犯罪手段两种途径进行传播。信息传播是连接犯罪模仿榜样和潜在犯罪主体的桥梁和纽带。新闻报道具有可塑性高、成本小的特点,从而是外界相对容易进行干预和纠正的一个环节。理论和实践证明,新闻报道能够起到震慑犯罪行为人、防范非法侵害和普法宣传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倘若出现高频度报道犯罪、过分渲染情节和报道角度偏颇等报道失范现象,那么也极有可能诱发犯罪模仿行为。所以必须对新闻报道的规范问题进行研究,扬长避短,减少其消极影响,扩大其积极作用。论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研究的案例选取了2010年上半年发生的系列校园弑童案件,新闻报道来源是在全国有影响力的10家报纸传媒。论文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统计归纳出犯罪新闻报道在数量、体裁、角度和细节处理上的失范表现。这些报道失范现象极有可能刺激犯罪欲望的和启迪犯罪手段,从而诱发犯罪模仿。透过现象看木质,新闻报道诱发犯罪模仿主要原因是媒介传播特性限制、媒体角色定位错误和记者缺乏法律素养。为了有效避免报道失误的发生,寻求正确可行的预防对策,新闻媒体必须对症下药。在报道暴力行凶案件时,首先,媒体应该合理权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其次,媒体应该坚持适度理性报道的原则,规范新闻报道的数量、各种体裁划分比例和细节处理;再次,媒体国家机关和受众应该加大对媒体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新闻传播行为;最后,在净化外界环境的情况下,受众媒介索养的培养也不可或缺。社会各界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达到抑制潜在犯罪主体犯罪欲望,消除犯罪模仿现象的目的。尽管通过规范媒体报道从根本上消除犯罪模仿短期内不会实现。但是,随着对犯罪模仿预防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发展,新闻报道在预防犯罪模仿问题方面一定能够发挥更大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