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Mainland/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简称CEPA)》。CEPA是内地与香港之间开展新一轮经济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若干政策上的优惠措施促进了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经济交流,加快了内地特别是广东与香港特区经济一体化进程。CEPA的签署和正式实施,降低了有关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拓展了香港生产性服务业进入广东的领域和深度。这些措施不但为作为香港经济主体的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同时将极大地提高广东制造业竞争力和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水平,促进广东经济的发展。本文从理论综述入手,论述生产性服务业及区域产业合作的相关理论;总结CEPA框架下粤港生产性服务业的合作现状;进行粤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的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分析CEPA框架下加强粤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在结束语中笔者指出本文的结论,那就是要加强粤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的力度,使粤港最终走向经济一体化,就必须消除粤港之间深层次的、根本性的制度性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