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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成为一种国际趋势。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程度加大,与世界各国的经济金融合作亦日益紧密。按照入世进程安排,从2001年起5年内,我国银行业将对外资银行渐进地取消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即于2006年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如何在这个期间有效推动银行业改革,抵御可能出现的外资银行全面进入带来的冲击和风险,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中国银行业改革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
按照我国银行业分步骤开放策略,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在港签署CEPA协议,协议中对香港本地银行进入中国内地经营的资产规模要求、香港银行内地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年限要求、盈利性资格的审查均有较大优惠。这样,在中国内地全面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前,香港银行业能够早英美日等其他外资银行一步进入中国内地,熟悉内地市场,获取较大发展空间;中国内地银行亦能模拟感受外资银行的竞争性和灵活性,学习作为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的香港银行业的国际上最先进的管理方法、先进的风险控制方法,以及先进的产品。
CEPA的签署亦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重要一环。香港、台湾是中国的三个单独关税区,加强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之间的经济合作和贸易,两岸四地建立自由贸易区,如同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进一步削减在这四个经济体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体福利。
经济一体化的最重要结果是货币一体化。基于政治因素和数量经济学分析结果,短期内港币和人民币将会共存。但长期而言,随着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发展,基于抵御金融危机的共同目的,港币与人民币的整合甚至于整个亚洲地区货币的整合都是势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