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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一方面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方面拓展了投资人理财渠道,促进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自从我国第一家P2P平台拍拍贷成立以来,P2P网络借贷行业迅猛发展,据统计,平台数量最多时期为2015年达到3464家,平台成交量在2017年最多高达28048亿元。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P2P网络借贷具备无需抵押、借贷金额较小、借贷程序简洁等特点,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了交易效率。但是,2018年6月爆发了波及整个行业的“爆雷”事件,2018年倒闭平台的数量为1279家,涉及金额多达1434.1亿元,波及的投资人数达157.8万人,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危害整个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前期文献关于P2P网络借贷的研究更多的关注监管政策方面、投资人行为方面的研究,对“爆雷”事件分析的文献较少,且大部分从宏观环境视角分析,极少有学者从声誉机制的角度分析“爆雷”,相关数据佐证的文献更是十分稀少,本文试图弥补相关方面的不足。本文基于声誉机制对P2P网络借贷的重要作用出发,观察到P2P网络借贷“爆雷”事件后,提出声誉机制失效可能是导致“爆雷”事件的原因,之后采用数据证实声誉机制失效,并结合P2P的双边市场属性及信用中介性质分析声誉机制失效原因,最后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的核心结论如下:首先,采用红岭创投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数据,实证验证P2P网络借贷的具有双边市场属性,为之后分析双边市场属性对声誉机制的弱化作用提供了前提条件。具体表现为,借款人与投资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及自网络外部性对借款人效用及投资人效用的影响。借款人数量、投资人的数量、借款人的管理费率、投资人费率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利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当以天为单位进行回归时,借贷双方均存在正交叉网络外部性及自网络外部性,在P2P网络借贷平台利润方面,借款人数量、投资人数量均与利润成正比,借款人费率与利润不相关,投资人费率与利润成非线性正相关。第二、当以周为单位进行回归时,借贷双方均存在正交叉网络外部性及自网络外部性,这之前的结果相同。在P2P网络借贷平台利润方面与之前结果不同。借款人数量与利润负相关,投资人数量均与利润正相关,借款人费率与利润不相关,投资人费率与利润成非线性正相关。其次,采用红岭创投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数据,以“借款人逾期”作为借款人声誉的衡量标准,考察借款人声誉机制的有效性,结果发现借款人声誉机制总体无效。具体来看,将借款人总逾期率作为P2P网络借贷的负声誉的衡量标准,并进一步将总逾期率细分为逾期还款率和逾期不还率,实证研究不同的负声誉对借款人的影响。结果发现:第一,在总样本中声誉机制总体无效。在借款成功率方面,总逾期率不影响借款成功率;逾期还款比率有助于增加借款人借款成功率;逾期不还比率容易降低借款人借款成功率。在借款利率方面,总逾期率越高,借款利率越高;逾期还款比率越高,借款人利率越高;逾期不还比率越高,借款利率越低。在满标时间方面,总逾期率、逾期还款比率、逾期不还比率均无影响。第二,将总样本按照借款时间分为天标和月标两个子样本时,声誉机制在天标中有效,在月标中无效。在天标中,声誉越差的借款人借款成功率越低,借款利率越高,借款时间无影响。在月标中,声誉越差的借款人借款成功率越高,与借款利率无关。在借款成功率方面,逾期还款率提高借款人成功率,逾期不还率与借款人成功率无关。在借款利率方面,逾期还款率不影响借款利率,逾期不还率越高,借款利率越低。第三、考虑到P2P网络借贷的双边平台属性,将每天的借款人数量及投资人数量作为控制变量引入实证模型,结果证实存在交叉网络外部性和自网络外部性。再次,同样采用红岭创投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数据,以“虚假陈述”作为借款人声誉的衡量标准,考察借款人声誉机制的有效性,结果发现借款人声誉机制总体有效。具体来看,将借款人声誉定义为在“虚假陈述”中的借款人拥有负声誉,研究双边市场性质下该类负声誉对借款人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第一、“虚假陈述”降低借款人借款成功率,延长借款人满标时间,但也降低了借款利率。第二、从双边市场角度来看,借款人及投资人之间存在正的交叉网络外部性,自网络外部性显著性及符号并不相同。第三、尽管同为负声誉,“虚假陈述”与借款人还款情况基本不存在叠加效应。最后,采用P2P网络借贷行业的数据,以网贷之家发布的“品牌积分”作为平台声誉的衡量标准,考察平台声誉机制的有效性,结果发现P2P平台声誉机制在行业爆雷前无效,在行业爆雷后有效,原因可能与P2P网络借贷的双边市场属性及行业无效竞争有关。具体来看,将反应借贷人数的“人气积分”及反应成交量的“交易积分”作为被解释变量,并结合2018年6月P2P网络借贷爆雷的自然事件,观察外部环境的变化是否会影响声誉机制的效果。研究结果发现:第一、总体上,声誉增加成交量,但不影响借贷人数,即声誉对“交易积分”显著为正,对“人气积分”不显著。第二、将总样本分为P2P行业爆雷前和爆雷后两部分,爆雷前声誉机制无效,爆雷后声誉机制有效。第三、鉴于数据披露不足,将可获得P2P平台月平均利率作为控制变量加入,发现声誉增加成交量,但不影响借款人数。总之,P2P网络借贷声誉机制作用被大大弱化,这是造成当前我国P2P网络借贷频繁爆雷的重要原因。导致我国P2P网络借贷声誉机制失效原因是什么呢?本文认为原因有多方面,主要与P2P网络借贷自身性质相关。具体包括,P2P网络借贷的信用中介属性、P2P双边平台性质、P2P黄牛党的存在、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无效竞争的市场环境等。针对上述我国P2P网络借贷声誉机制弱化的原因和声誉机制的一般原理,结合P2P网络借贷的性质,本文最后探讨了完善P2P网络借贷的声誉机制的政策建议,包括逐步执行P2P网络性质转换政策、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增强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