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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深化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投债成为推动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工具,开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我国各省市的城投债得以迅速崛起,吸引了许多学者投身于城投债相关理论的研究,研究成果主要聚焦于全国范围内城投债信用风险以及城投企业经营发展等方面,但至今较少研究者分析特定区域范围内的城投债。以我国中部地区为例,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和中部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推进,经济发展速度显著加快。城投债发行总量不断扩大,由于城投企业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地方政府会为城投债的偿还提供担保,城投债的飞速发展无疑会加剧地方政府债务危机。2014年新预算法的颁布使得地方政府不再对城投企业担有刚性支付的责任,城投企业的财务经营情况对城投债信用风险的影响变得尤为重要。因此本文选取了中部地区六省2008年-2018年发行主体行政区域在地市级以上的城投债数据为研究样本,城投企业的财务因素为主要研究变量,来探讨与城投债信用利差的影响。结合现有学者对宏观因素、债项因素、地方政府因素的研究结论,本文主要从城投企业财务因素角度分析对城投债信用利差的影响机制,并梳理了中部地区城投债的发展情况及城投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问题。本文实证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三部分:(1)建立新预算法颁布前城投企业财务因素对城投债信用利差影响的研究模型,其中经营性现金流与信用利差的相关性不强,这表明在城投债发行的早期阶段,投资者识别城投债违约风险时并未过多考虑城投企业的财务因素。(2)建立新预算法颁布后城投企业财务因素对城投债信用利差影响的研究模型,两者相关性较为显著,这表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能力不断加强,城投企业正在不断独立发展,财务经营情况与债券违约风险关系日益密切。(3)根据债券担保情况进行分类,分别建立城投企业财务因素对城投债信用利差的回归模型,可以了解到债券担保情况的不同会令财务因素对信用利差的影响存在差异,表明投资者今后在判别城投债信用风险时可将财务因素与债券担保情况相联系。根据中部地区城投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问题及得出的相关实证结论,本文提出了以下三个建议:一,提高城投企业管理者对财务因素的重视,审慎监管,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投资者在防范城投债违约风险时要多关注企业财务经营情况;二,城投企业经营业务应多元化,增强企业盈利性,适当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三,明确城投企业与地方政府双方的责任,城投企业应逐步适应市场竞争,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减少对地方政府过多依赖,地方政府也应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地方融资平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