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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很多上市公司是由集团公司从其经营性资产中分拆部分质量好、盈利性高的资产进行包装上市而来。这种上市方式为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留下了不少隐患,给国内证券市场带来了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就要求证券市场进行最重要、最基本的制度创新,这是中国股市向更高发展阶段的制度要求。2004年以来,TCL集团、武钢股份、上港集团等一批集团公司通过其下属上市公司这一平台实现整体上市。整体上市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分拆上市带来的重重弊端。在股权分置时期,整体上市还只是以个案存在,股改后,进入全流通时代,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掀起了热潮。在全流通的背景下,对整体上市进行从理论到实践的系统研究,分析整体上市对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影响,为我国大型集团公司为实施整体上市提供思路,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话题。本文分为六章。第一章,阐述整体上市的内涵和背景,指出整体上市是属于我国股市制度改革的范畴。第二章,应用规模经济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协同效应理论对整体上市进行解释。第三章,归纳整体上市的几种模式,分析他们之间的异同点。第四章,分析整体上市的利弊,指出整体上市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的规模、减少关联交易、提高行业集中度等,但同时也使“一股独大问题”更加突出。第五章,分析整体上市的影响,重点研究了价值转移对股价的影响。第六章,指出实施整体上市的条件,提出了实施整体上市的对策。最后对本文得出的一些结论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