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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是元代文学的代表,而公案戏作为其中的一个题材类别,涉及的社会内容极为广泛。公案戏不仅反映了元代真实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社会关系,也蕴含着丰富的法律制度和深邃的文化心理。剧作家在创作公案戏时并不是要将公案戏作为元代法律制度的解说和官方法律思想的宣传,而是要借剧中官府的审案情节为自己和读者勾勒出了一幅公正司法的理想画面。这样,公案戏通过清官断案给元代黑暗的社会现实融入了法制的理想光辉,表现出了重要的法文化内涵。公案戏并没有刻意的追求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的真实性,而是有意通过情节和人物的创造性重组,增强了公案戏的虚拟性,成为了人们探索民间法律思想和文化的有效途径。所以,人们透过公案戏既可以了解法文化的特点,也可以感受民众的法制思维和情感。绪论部分首先对元杂剧公案戏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研究,然后阐述了论文的选题缘由,最后对研究对象加以说明。正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对现存的162本元杂剧进行梳理,明确了公案戏的研究范围,并对整理出来的公案戏进行了比较全面考述。第二部分:对元代公案戏的法文化特点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围绕公案戏文本所表现出来的案件特点、判官特点、断案特点、判词特点等四个方面,对公案戏的法文化意蕴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第三部分:对公案戏特点产生的背景进行探究。导致公案戏特点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既有蒙古入主中原后所带来的文化冲突与交流,也有中国文学独特的抒情言志传统的影响,还表现出民间思维的惩恶扬善的法文化认同。正是这样丰富复杂的产生背景,才铸造出了具有深厚法文化意蕴的元代公案戏。第四部分:对公案戏中法文化所表现的价值进行探究。公案戏中的法文化通过社会秩序的重建,司法正义中伦理道德的展现,人治的本质揭示和仁爱贤孝圣贤人格的倡导等要素来构建起法律与道德的公正法庭,表现民众对于中华民族法律传统的感受与评价,传达出民众对于公正法制的思想情感和理想诉求。余论:对元杂剧公案戏中的断案情节进行的补充和归纳。法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因此在研究公案戏以及元杂剧的一些断案情节时,不仅要对它们所表现的积极作用予以肯定,也要对其中存在的隐患或负面思想进行辩证分析,以避免在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中发生类似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