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规模虽越来越大,但在培养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间却存在着明显差距,大学生“就业难”与企业“用工荒”的结构性矛盾不断凸显,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短缺已严重阻碍了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归根结底,这种矛盾是因高校专业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不吻合引起的,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高度同构性。因而,可借鉴经济领域供给侧改革的调控性思维,促使定位于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不断优化专业设置,从而提高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供给质量与供给效率。基于以上认识,选取江苏省13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通过定量分析、文献研究等方法,探求供给侧改革视域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优化路径。通过对江苏省13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学科门类设置、专业类设置、专业布局及专业布点等几个指标的定量分析发现,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困境主要体现在:专业设置贪大求全,低成本专业增长过快;同质化竞争严重,专业特色不明显;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脱节;专业布局不合理,专业群集聚效应难以彰显;专业内涵建设不足。这是由政府、社会及高校三大高等教育供给主体共同造成的。从政府层面看:政府行政权力冲击着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相关法律及资金适时供给乏力;有效而完善的专业评估体系匮乏;有关专业前景预测性不足。从社会层面来看:企业、行业参与意识薄弱;社会对人才需求信息的反馈具有滞后性;社会资金支持力度不够。从高校层面来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普遍存在定位意识缺失,价值取向偏差及质量观念淡薄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供给质量与供给效率,立足对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困境及其成因分析的同时合理吸取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及改革开放后我国大学本科在专业设置与调整方面积累的诸多经验与教训。总的来说,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遵循如下原则: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原则;强调预测的前瞻性原则;注重规模与效益的和谐发展原则;凸显差异化的特色性原则;与学科建设保持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政府、社会与高校这三大高等教育供给主体应共同发力。具体地,政府层面上,应界定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角色,落实并完善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人才供求与专业设置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并完善综合性的专业质量监管体系。社会层面上,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企业等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对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作用。高校层面上,应坚持科学而合理的办学定位;建立健全预警及退出机制;提高专业与产业的适应性与协调性,培育特色专业并形成集群效应;加强专业内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