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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正式颁布及施行,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在法律上予以确认保护,并由此初步形成了纲领性体系。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权利并未详尽说明,本文就对此予以研究论述。本文通过分析不同法律、条约的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范围进行了探讨,阐述了它独特的传承性、活态性、族群性和地域性。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权利性质,学界存在很多不同观点,本文认为它与传统的知识产权存在着很大不同,是一种广义知识产权体系下的新型民事权利,着重论述了这种新型民事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和保护期限等方面内容,并对权利限制方面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具体制度设计。希望通过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特别权利体系,去有针对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殊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