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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文化现象。其中的婚姻习俗作为人类生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表现与反映出一定历史时期,某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域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状貌,并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持续变迁和进步。株洲,建国后因国家现代工业布局而形成的新兴工业移民城市,数十年间,快速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天南地北生活习俗的产业职工群体。相对封闭的厂矿社区与相对开放的区域社会,经过政治力量、社会风尚的互融性整合,导致生活习俗层面的差异性逐渐减弱;婚姻习俗层面也出现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后大致趋同的格局;婚姻习俗文化的现代变迁轨迹依稀可寻;在此前提下,衍生出自身的某些小社会特点。对建国以来株洲婚俗的变迁状况分析,可以运用文献资料分析、田野调查法等方法,以民国株洲婚俗为参照原点,纵向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株洲婚俗的演变状况,呈现近七十年株洲婚俗变迁的真实轨迹;同时亦将其置于一个广阔的系统空间,与同时期全国、湖南省其他地市的婚俗做一横向比较,认知其变迁的基本特点及其变化趋势。民国时期,株洲严格遵循汉族社会的传统礼仪习俗,婚姻缔结程序分为议婚、定庚、纳采三个阶段,成婚仪式繁琐、复杂,婚姻目标明确,通婚圈范围狭窄、固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经历了天翻地覆、前所未有的变革,株洲婚俗文化也随时代、社会的变迁,经历了种种复杂而显性的变化。婚俗文化的变迁原因,包括了《婚姻法》的规约,厂矿企业的集中布局,工商业流动人口的聚集,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教育素质的提升,中西文化的日渐交流融合,社会开放性增强与多元价值观的流行,等等。在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株洲婚俗的现代变迁,总体过程遵循着新旧交替、中西混融的路径方向,变迁内容反映出父母主婚权弱化、择偶标准物质化、两性的家庭责任平衡化、结婚年龄大龄化、生育观念多元化和离婚简单化、婚姻关系法制化诸多特点。从株洲婚俗的变革与传承来看,株洲的婚俗文化正呈现出传统与现代特征并存、形式多姿多彩的新格局。既部分保留传统的介绍人、择吉日吉时、宴请、人情攀比、闹洞房等习俗因素的内涵或形式,又生成出自主恋爱、自由择偶、单位组织介入、职业婚介所、旅游结婚、集体婚礼、彩礼货币化、证婚、婚誓、婚纱、钻戒,以及职业司仪主持、婚礼现场祝福、现场谢客、远亲送亲仪式娱乐性色彩等新风俗因子。传统习俗的传承与变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自有其合理性。被传承,是该习俗文化功能的生命力的持续绽放;不管是主动适应调整还是被动消失,变迁则是该习俗的文化功能的弱化或被替代。新婚俗现象的产生,一定是该文化事项能够满足人们婚姻生活的某些需要,对社会进步和家庭稳定构成,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同时,习俗的成型、稳态,也需要长时间的观察与检验,对人们的长远利益和幸福产生消极的或负面影响的文化功能、习俗因子,也会被修正,乃至淘汰出局。我们应该以发展的眼光、联系的眼光、历史的眼光,正确对待婚俗变迁及其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