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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开制度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制度之一,作为现代法治国家和民主国家的一个基本价值标准,它已成为衡量各国行政法制现代化、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它对促进政治开明、经济增长、防止腐败和维持稳定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包括美国(1966)、加拿大(1983)、英国(1999)、日本(1999)等国在内,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制定了行政公开法或政府信息公开法,另外还有几十个国家的行政公开法或信息公开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法律制度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潮流,我国当前正处在全面社会转型期,正在经历产品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农业经济转向工业经济、农村社会转向城镇社会、封闭社会转向开放社会、同质单一社会转向异质多元社会、伦理社会转向法理社会等诸多变化过程,同时还伴随着一系列机制和观念上的转变。针对我国社会长期封闭、保守的实际,以政府部门行政公开为切入点和支撑点,加强行政公开制度建设,推动政府领域治理改革的步伐,进而促进整个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妥善解决我国转型期社会问题的必由之路。 本文既注意对行政公开理论问题的探索和分析,又注重对国内外行政公开实践问题的实证研究和个案分析,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我国现行行政公开制度进行总结和评价。在对我国行政公开的现实情况进行评价和对世界主要国家行政公开制度的比较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本文前言部分主要对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建设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的基本概况、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思路和方法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一章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