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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我国现有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中,应对突发事件时一般是以政府的应急领导部门为主导,协调各相关的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公安消防部队是一直是作为政府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存在的,较之其他各种专业救援力量而言,消防部队有着不可比拟的体制优势和丰富的应急处置经验。 目前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分散于多个部门,这些救援力量在指挥和协调上往往局限于各自领域,没有建立相互协调与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而临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则存在职责不明确、行动不协调、处置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甚至可能贻误应急救援处置的时机。在现实工作中,各应急力量的处置经验不可能靠大量的实战来积累,这就需要事先根据事件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想和分析,对各个相关应急部门的责任和职能进行细致的分工,制定相应的力量集结标准和事故处置规程,以达到有备而战的目的,这种指导应急活动的预想文书就是应急预案。 消防应急预案建设无疑是增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保障。通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和依据预案进行演练,既能够加强消防部门与其他相关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又能使消防部队本身的应急能力得到提升。这就需要充分理解加强消防应急预案建设的重要性,认真细致的做好消防应急预案的制作、演练和完善工作。 在实际的情况中,消防应急体系还处在不断的进步和完善的过程中,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还是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足,由于消防应急体系的研究起步较晚,对应急预案的制定缺乏系统性理论性的研究,使得在实际的预案制作过程中偏离了预案制作的目的,预案编制过程不规范、预案内容空洞的情况普遍存在,缺乏与其他各种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划和协调,在实际应急行动中不能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因此,要对预案的制定和使用进行系统的规划和研究,使之达到应有的水平。 消防应急预案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中属于专项预案的范畴,重点针对一些重特大火灾或爆炸事故,以及重大的抢险救援现场制定,在制作消防应急预案的过程中,首先要指定专人负责,成立预案制定小组,集合各岗位的人员进行讨论,避免预案片面和粗制滥造;然后需要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进行假想,对事故类型进行分类,对灾情的等级进行设定;进而根据事件的分类分级制定相应的预警等级,明确预案等级的划分和相应的启动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预警等级制定相应的力量调集标准和现场处置规程,对参加应急的各个部门进行责任分工;最后是对应急的效果进行评估,通过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来考察预案制定的是否全面细致,对预案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