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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政府施政的一大重点和难点。“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而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生产要素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持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支持,换言之,农村金融的发展是直接关系到能否解决“三农”问题的大事。 然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却存在很大的问题,农户贷款难、农村企业尤其是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因此,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破解“三农”发展的困境,突破农村金融供给瓶颈的改革迫在眉睫,而其中一个研究视角就是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创新研究。 本文总体目的在于通过对现有的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结构及功能的考察,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有关理论对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变迁进行分析,以此找出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存在缺陷的根源。本文认为,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缺陷根源于政府主导下的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强制性制度变迁,造成农村金融制度供给严重不足。由此导致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产权不清,现有农村正规金融组织功能不全,农村资金流失严重,邮政储蓄抽走大量资金,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以及非正规金融受到抑制等弊端;在此基础上,文章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发展的成功经验,探讨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创新问题,并提出创新建议。 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首先,应根据中国农村经济各地区发展水平和实际经济状况对农村正规金融进行产权创新。其次,应完善现有的正规农村金融组织机构: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功能;发挥农行支农的商业银行优势;重塑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的性质。其三,应建立和完善农村非银行金融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组织机构;改革邮政储蓄,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建立农村金融直接融资机构。其四,应放松对非正规金融的管制,培育和整合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使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组织机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