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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历史阶段,人才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综合实力的竞争,越来越依靠人力资本的积累。近些年出现的人才争夺,正是我国人口结构改变引发的城市间竞争升级的必然结果。在人才争夺战中,各地纷纷出台政策以吸引人才,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与升级,体现了各个城市对人才价值的肯定和对知识经济的尊重。但人才引进政策本身,存在一些值得商榷和反思的不符合公平价值判断之处。本文依据城市排名和地区划分选取12个城市,对该12个城市人才引进政策进行政策内容梳理与分析,总结出不同城市间、不同人才层次间引才优惠筹码和力度的差异,这些差异所包涵的不公平因素主要表现在:首先,从横向地域空间来看,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较大,欠发达地区既难以培养人才,又难以留住本土人才。同时由于缺少产业结构和配套设施建设的原发优势,人才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使得我国欠发达地区陷入人才匮乏的恶性循环,存在地区间“发展与平衡”公平性的存疑。其次,从人才内部而言,各地人才政策在横向视角的存量人才与增量人才之间与纵向视角的不同层次人才之间的存在“能力与平等”的平衡问题。最后,人才引进政策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所涉及的利益分配在普通劳动者与人才两种群体之间存在差异,因此有必要对政策覆盖范围内外的群体间的利益分配进行公平价值判断。追根溯源,地方政府在人才引进政策制定时存在公平性偏差,主要表现在政策过程的自利性、机会平等的偏离以及利益补偿机制的缺失方面。基于此,本文建议,地方政府在人才引进政策中要注重政策过程质量的提高和政府行为边界的确认;要实现向柔性引才的策略转变并发挥中央政府的权威调控以实现地区间发展差距的缩小;要扩大本土人才的发展空间同时尊重普通劳动者的贡献以实现群体间的利益平衡;要建立地区间利益补偿机制并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促进发展成果的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