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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林毅夫与张维迎两位学者的产业政策世纪大辩论将产业政策推至公众面前,带动了对我国是否需要产业政策、及其是否促进了企业创新等问题的深入讨论。产业政策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促进微观主体创新性活动来培育与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而随着“双创”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中国式创新模式的提出,产业政策的“用武之地”愈加广泛,但产业政策是否促进了企业创新仍是一个待证实的命题。因此,探索产业政策与企业创新的关系,考虑产权等内生属性与市场化程度等外生属性对产业政策与企业创新的影响,不仅对产业政策本身具有重要影响,更有助于深入理解产业政策影响企业创新机制。本文以2006-2015年沪深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运用混合回归与双重差分法,探讨产业政策对企业创新能力的直接影响,及产业政策通过政府补贴与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能力的间接影响,并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对不同产权与市场化程度地区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差异,研究结论如下:(1)产业政策促进了受支持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且对企业实质创新能力提升的效果优于对迎合创新能力提升效果,分组结果表明,产业政策更能促进民营企业与市场化程度低地区企业的实质创新能力的提升。(2)产业政策均能通过政府补贴与税收优惠促进受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且对企业实质创新能力提升的中介效用更大,但也产生了促进企业迎合创新能力的负面效应。(3)产业政策通过政府补贴与税收优惠更能促进民营企业与市场化程度高地区受支持企业的实质创新能力提升,而对国有企业与市场化程度低地区企业的迎合创新能力提升的中介效应更大。(4)与政府补贴相比,产业政策通过税收优惠对受支持企业实质创新能力提升的促进力度更大,但对企业迎合创新能力的提升高于政府补贴,其负面效应也更大。依据以上结论与相关研究经验,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1)通过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改革,逐步消除民营企业的政策歧视,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环境,为不同市场化程度地区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构建“有为政府”缓解地方政府的“施政寻租”与企业的“资源寻租”。(2)政府应避免对企业所有创新活动进行“一刀切”的政府补贴行为,以实质创新能力为主、整体创新能力为辅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甄别与挑选。(3)政府应进一步强化以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创新的产业政策支持形式,按照不同创新类型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力度。(4)有效的产业政策需综合利用“前期支持”与“后期补助”的手段,并构建有效的产业政策手段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