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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进行生产、生活等一切活动的重要载体,是人类的财富之母。随着土地利用强度不断加深、范围不断扩展,其不合理利用引起一系列生态安全问题。因此,研究区域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土地科学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熵值法、变异系数法、聚类分析法、Arc GIS空间分析法、协调发展模型等方法,对中国及其各省市区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协调发展情况进行时空分析:在时间维,对2004-2014年我国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协调发展水平进行动态变化分析;在空间维,研究了各省市区土地利用效益、生态安全效益和协调发展的空间分异规律和格局演变。根据土地利用及自然环境的实际情况,对我国2014年各省市区协调发展度进行聚类分析,划分为4个战略区,并提出各区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结果表明:(1)2004-2014年我国土地利用效益、生态安全效益及协调发展度总体上呈上升趋势的,但在具体的变化过程中有波动,而协调度维持较稳定的状态。协调度在0.90以上,协调度等级属于优质协调状态;协调发展度在0.50以上,协调发展度等级由2004-2006年初级协调发展类上升为2 0 0 7-2 0 1 3的中等协调发展类再上升到2 0 1 4年的良好协调发展类;综合评价类型主要有土地利用滞后型和两者同步型两类,除2011-2012年属于土地利用滞后型,其他年份皆为两者同步型。(2)从空间分异规律看,各省市区的土地利用效益、生态安全效益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差异,整体表现为东部沿海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益较高,西部内陆地区的生态安全效益相对较高。土地利用效益的聚类将各省市区分为三类,第一类上海,第二类北京、天津,剩余省市区为第三类,分类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有关;生态安全效益的聚类将各省市区分为四类,第一类西藏,第二类青海、新疆、黑龙江和吉林,剩余省市区归为第三、四类,分类结果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程度有关。(3)从空间格局演变看,各省市区的协调程度较高,且低等级向高等级发展,协调程度呈梯度空间分布。协调度等级处于失调状态的省市区只有西藏,初级协调状态和中级协调状态的分布比较散乱且范围不断缩小,良好协调状态的分布范围变化不大,优质协调状态的主要在东部沿海地区且分布范围不断扩大。各省市区的协调发展等级有失调衰退类、临界失调衰退类、初级协调发展类和中级协调发展类四类,整体协调发展水平不高,失调衰退类处于西部内陆地区,初中级协调发展类处在东部沿海地区,临界失调衰退类位于中西部内陆地区且其分布范围广、并不断扩大。综合评价类型中的生态安全滞后型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土地利用滞后型分布在中西部内陆地区,两者同步型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中部内陆地区且其范围不断扩大,反映了全国范围内生态安全压力增长。(4)2014年各省市区的协调发展度等级主要有初等协调发展类、临界失调衰退类和失调衰退类三个状态,大部分省市区属于临界失调衰退类,初级协调发展类有北京和浙江,失调衰退类只有西藏。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经济效益、工业的“三废”排放、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等因素是区域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协调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5)本文将我国划分四个战略区:突破发展战略区、强化发展战略区、整合发展战略区和持续发展战略区,提出了差异化的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协调发展对策。对于突破发展战略区要发挥土地资源的潜力和自然环境优势;对于强化发展战略区要调整用地结构和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对于整合发展战略区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于持续发展战略区要立足土地内涵挖潜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