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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观是关于人生一般问题的根本观点或看法,它形成于对人生问题的观察和思考,又反过来指导人生实践。人类在生存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予以回答和处理。人们在接触和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对自己的生活会逐渐形成种种感受,产生形形色色的观念和认识。人生观的话题是历史上人们所不断探索的一个万古而常新的课题。古往今来,众多思想者从未停止过对人生观的探讨,也给出过许多不同的答案,并都对当时的社会起过或深或浅的影响。个体所处的时代不同,同一时代的人的人生阅历以及学识的不同,对人生都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明确了人生的意义、价值和目标,才能给个体的自我实现指明正确的方向,使个体的存在成为社会整体的一个和谐因素。放眼当前社会,科技的飞速发展大大改善了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人类精神领域的发展却相对滞后,这种精神与物质、科学与哲学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人类思想的疏离性,困惑中的人类开始从哲学层面上深入探讨人生观的话题。同时,个体的生存离不开社会这个有机整体的大环境,只有将个体的发展与社会的整体进步联系起来的人生才是更有意义的人生。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提倡和谐社会,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探讨人生意义,加强自身修养,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努力做到自身的和谐,无疑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人生观多元化的现象背后隐藏着一种共性,那就是对人生观的探究必须要建立在唯物主义基本理论观点之上,它的实质内容必须以反映对象的基本规律为尺度。为此,对人生观的探讨必然离不开方法论的理论探究。本论文通过对事物的表象性、人的主体性与客体性两个方面的分析指出人生观受人的主体与客体的支配,同时人生观以被感知的方式客观存在着,我们要分析人生观,必须先要掌握正确的人生观观审方法,而传统理性思维存在着没有把人的主体从客体中剥离出来的弊端,要掌握正确的观审方法首先要脱离表象观察事物,运用直观的方式观审事物,还要运用反省思维的方法,努力脱离表象,使自己具备独立的认识能力。从方法论的高度对人生观的探究有了明晰的认识之后,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人生观存在着两种对立的特性,即悲观性和乐观性。悲观性的人生观认为时间具有不可知性而空间又具有虚无性,因此在整个人类历史长河中,个体的生命是极其短暂而微小的,一味的对财富和名声等外在事物的追求实质上并不具备积极的意义。悲观性还认为,人生具有虚无性,生命总是要走向终结,一时的欢乐或痛苦最后终究要回归为零,而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只有欢乐才是幸福的观点是不可靠的,因为痛苦对于人生里程中的反思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从乐观性的角度来看,人类的生存意志是自由的,只要掌握正确的方法,就能挖掘出内在精神的无限性,实现意志的自由,完成意志的超越与升华。如此,我们便能正确面对人生中的痛苦与死亡,认识到生命的历程应该是包含了更为广泛的意义,是痛苦让人生更为完整与充实。完成了对人生观的哲学思辨,明确了人生的真正意义之后,作为个体,如何使自己的存在于己、于人、于社会更有价值,如何才能树立起更加符合当代社会需求的人生观,是摆在每一个生存个体面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个体一方面要树立起正确的幸福观,明确追求内心的宁静和身体的不懈怠是通往幸福的途径;另一方面要认识到自身价值观的摆正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明确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在社会中准确定位,协调好个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通过自身的和谐促进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