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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研究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正义一直以来都是哲学家们研究的重要话题。在西方的思想发展史中,人们对正义的研究和探讨内容是极为丰富的。以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正义观是其中最受争议又极具价值的内容之一。本文通过阐释密尔的功利思想对权利、平等、自由等概念的容纳,来论证密尔功利思想与正义思想的契合性。文章分为相互衔接的四部分: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对功利主义正义观的历史渊源进行回顾。功利主义正义思想的启蒙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近代的休漠、边沁等人也都提出过一些具有功利主义倾向的正义思想。密尔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正是在继承、修正和发展这些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文章的第二部分首先通过正义与道德义务、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两对关系,初步阐释了密尔正义观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对密尔的正义思想的逻辑演进进行了论述。密尔通过对道德原则创造性的分层,为功利与正义的契合提供了理论空间。此外,密尔极力将安全、自由、平等纳入自己的功利主义思想,这也为其功利与正义的契合提供了理论基石。文章的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密尔指出一般用正义原则总是借助于个人权利、平等等概念来反对功利主义的观点。这一部分通过在密尔构建的功利主义框架下解释其理论对个人权利、平等、自由等概念的容纳来进一步说明功利与正义的关系问题。正义的概念总是与权利、自由、平等等概念紧密联系的。在密尔这里,权利、平等、自由这些人类最基础的利益又都是以功利为基础的,通过个人追求自身的幸福推动了社会福祉的实现,而正义的最终目的又是社会福祉。这样,功利与正义原则的契合性就体现了出来。文章的第四部分对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思想进行了简要的评价。密尔的思想是适应当时的社会现实产生并力图解决当时存在的社会矛盾。为了能容纳各种可能存在的问题,密尔创建了正义原则的主客观标准的统一,并修正了边沁对道德权利忽视的这一重大缺陷,从而使自己的理论更加完备。当然密尔的思想也存在一定局限性,但在这些局限性的存在并没有从根本上影响他的功利思想与正义思想的契合。总之,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有极大的影响。他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努力找寻正义与功利的平衡。虽然密尔的正义观备受争议,但却也使得他的理论跨越历史的长河依旧备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