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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研究对于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提高工作场所的生产环境条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文本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对两岸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进行总体立法和具体法律内容的比较,大陆可以在以下方面借鉴台湾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在立法目的上摒弃目前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双重目的,在适用范围上进行拓展,在立法类型上,从强制监管法向注重绩效的社会性立法转变;在经营者义务方面,应对劳动者过劳、精神压力等造成的健康侵害进行规范,对一般女工的保护应当从倾斜性立法转变为授权性立法;在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卫生权利方面,违法行为信息库的公开范围应当扩大,明确工会和劳动者参与拟订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权利,劳动者紧急停工权的限制应当转变思路为“不危及其他劳动者安全”;应明确经营者在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无过错责任,消除当前经营者在工伤保险外承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的漏洞。此外,台湾也可以借鉴大陆在职业安全卫生劳动者权利、政府监管、社会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如增加劳动者拒绝危险作业权;鼓励经营者投保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增加政府执法强制措施手段;提高职业安全卫生刑事犯罪量刑上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