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可持续性利用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最终目标,是围绕我国改革和发展面临的中心问题,关键是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穿于土地行业的管理与发展的全部实施过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预测分析规划实施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将环境生态问题融入到土地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提高了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同时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指导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性,有助于改善我国环境所面临的窘境。新一轮规划的修编中,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弥补上一轮规划的不足,为新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指导。西方国家对环境领域评价入手较早,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并且对市级以上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较多,一套统一、综合的理论体系还未形成,评价标准的界限还不是很清楚,在指标体系构建和评价方法创新上都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尤其是在县级区域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上仍然不太成熟,有必要在县级范围上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相关研究。 本文以唐县为例,通过对唐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分析,结合唐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采用P-S-R评价模型,参考环境领域的行业标准,结合唐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情况,选择出适合唐县实际的环境影响评价指标,构建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对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回顾性与预测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了唐县土地利用过程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和对策,具体结果如下: (1)本文在分析唐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基础上,参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运用P-S-R评价模型构建了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2)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指标权重,其中准则层中权重值为经济社会压力0.33,自然环境状态0.24,人文社会影响0.43;各指标层相对于对应准层的权重值为经济0.37,社会0.63,生态环境0.6,土地利用结构0.4,响应与调整措施1.0。 (3)采用综合指数法估算了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结果,2009年、2014年和2020年环境影响综合评价值分别为0.3736、0.5027、0.6162。纵观规划时间区间,正向贡献率大于负向贡献率,唐县2010-2020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对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按此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唐县的生态环境状况。 (3)根据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结合唐县实际,分别从经济社会压力、自然环境状态和人文社会响应三方面提出了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有助于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