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广东是以集体林为主的林业大省。广东经济相对发达,人口密度较大,森林生态系统破碎化严重,人为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构成较大压力。自然保护区的集体土地性质决定了其管理要受到相应的限制,也容易产生冲突。因此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不可避免地涉及集体林地的林权和社区群众生活等现实问题。分析广东省自然保护区林权问题,并提出对策对建设自然保护区示范省和建设广东省和谐林业有着重要作用。
本文是以生态学、公共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采用总体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主要针对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展开,针对我省自然保护区林权及使用管理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分析,梳理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以及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并借鉴国际社会和国内某些地区有关自然保护区用地管理的有益经验,为构建各方林权利益相关者的生态保护、维持责任与利益协调机制,提出合理的政策安排建议。
除结论与讨论部分外,本文有如下几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论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林业林权研究现状及评述以及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第二部分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和自然保护区林权相关内容,主要介绍产权及产权制度,林权与我国林权制度变革历史,自然保护区林权制度与自然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和最新提出的林地地役权概念。
第三部分为广东省自然保护区林权概况介绍,主要阐述广东省自然保护区概况和林权结构及周边社区现状。
第四部分是对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利益相关者进行需求分析。
第五部分为广东省自然保护区林权问题诊断,主要是选取广东省53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例进行阐述。
第六部分为广东省自然保护区林权改革问题对策探讨。
本论文在广东省自然保护区林权概况调查基础上,对广东省自然保护区林权各方利益相关者进行需求分析,理清各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影响关系,最后总结矛盾冲突根源。并从我国自然保护区法制建设、管理制度、公益林补偿金制度、土地权属、保护与利用关系等角度对自然保护区林权问题进行诊断,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研究表明,由于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土地的性质、功能、权属、法律关系具有不同于普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特性,应当根据生态规律、人地关系和保护对象的功能特点并以特殊的规制措施来进行规划、保护和利用,还要引入生态补偿机制、采用社区与政府合作共管的办法来协调处理其较为复杂的利益关系,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达到自然保护区与经济发展的双赢。还应该通过自然保护区林权法律制度保障自然保护区的有效保护,促进自然保护区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对国家赎买广东省自然保护区集体土地进行成本数据统计,探索国家赎买自然保护区集体土地、征税和补贴政策,采用林地租赁形式、采用林地地役权合同等形式可行性。自然保护区林地地役权是自《物权法》实施以来的新概念,在采取土地征收的方式成本太高的情况下,采用地役权合同方式将集体土地纳入自然保护区范围,是一种比较经济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