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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条件下,农地仍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发展的基础。农地经营制度作为农业政策体系的核心,农地制度的具体形式,对农民增收,对“三农”问题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研究、探索现有农地制度下的农地经营制度,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一个重大问题,它对于发挥有限的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其实践20余年取得的巨大的社会绩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的今天所显露出的弊端,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农地制度和农地经营制度的理论分析入手,探讨了农地制度和农地经营制度的内涵、特征,以及农地制度和农地经营制度的关系,进一步澄清了农地制度和农地经营制度概念上的混淆;第二部分,回顾了建国后我国农地经营制度演变的历史,总结了演变的规律及其经验教训;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现行农地经营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基本内容与特点,科学评价了现阶段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巨大绩效,剖析了它的历史局限性及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适应性;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现行农地经营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的问题,指出今后农地经营制度变革的方向,提出了稳定完善现阶段农地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我们应该在不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农地经营制度。要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富裕农民,也才能实现全面小康,促进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