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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力图从社会史的角度,综合利用民俗学、社会学等学科方法,对有清一代山东济南府地区的灾荒问题进行考察。
清代济南府地区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地势平坦,河流较多,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良好。大体以(黄河)大小清河为界,以北地区地势平坦,整体上由西南向东北海拔逐渐降低。徒骇河、马颊河等主要水系覆盖该区大部分州县,且呈平行状穿境入海。以南各州县地形均为县南境多山丘群,北境为平原。第二,交通较为畅通,工商业发达。凭借府境内的两条主要交通干道,清代济南府成为当时山东省东西和南北陆路运输的必经之地,为工商业的发达提供了便利条件,并逐渐形成了两个分别以德州和历城—长山为中心的经济小区。
上述两点与清代济南府以中小灾荒为主的灾况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以水灾为例,德州经济小区地势整体向海倾斜,河流距海近且河道直,不易发生水灾;历城—长山经济区虽多山丘,但河流较小,也不易发水灾。而相对发达的农业和工商业提高了地方抗灾的能力,畅通的交通运输又大大便利了官方的赈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灾的发生。
清代济南府灾荒的救治可分为官方赈灾和社会救灾。面对济南府众多的中小灾害,官赈显得鞭长莫及。大概从咸丰朝开始,该区官赈渐趋形式上的蠲免。社会救灾有“官民合作”与“民间自救”两种基本类型,并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这里的“官”是指作为救灾—分子并利用自身独特地位和影响参与救灾过程的地方官员,而不是大型的官赈。从救荒总体来看,晚清政府荒政废弛而义赈逐渐兴起,但官赈仍旧处于主体地位,民间自救作用不及官赈而处于从属地位。
清代济南府的灾荒对地方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种植结构、神灵信仰和小农的生计观念上。济南府生产条件较好而水灾比周围地区少,使该区棉花种植业超越鲁西南而跃居全省第二位。灾荒的频发也造成民间神灵信仰的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勤俭民风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