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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曾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华南虎”事件告一段落,13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理。“华南虎”事件暴露了我国在行政问责制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通过与之相关的系列问题的解决,可以为我国责任政府建设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注入新的动力,达到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目的。用责任控制权力是权力控制最为基础与根本的措施。
“华南虎”事件在现实生活中与虚拟网络世界中都引发了热议,特别是在互联网上,新浪、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都制作相关专题并进行追踪报道。本文采用一般性规范研究与特殊性的个案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深究隐藏在该事件背后的根本原因的基础上,从行政文化、网络话语权以及公务员职业化等三个角度研究“华南虎”事件对我国行政问责制构建的重要作用。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将我国行政问责实践与国外其他国家和香港地区的行政问责实践相比较,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教训对我国行政问责实践的借鉴意义。本文结合民主政治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与治理善治理论,分析了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所具有的重要的民主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认为,推行行政问责制的基本目的是使公共行政主体能够更有效地履行政府职能和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本文在研究责任与行政责任概念时,侧重对主观行政责任与客观行政责任两个子概念的探讨,并使之与第三部分行政问责制的构建路径的探究相联系,为内部、外部路径联合作用的构建方式提供了理论依据。从“网络话语权”的角度分析“华南虎”事件对构建行政问责制的配套措施——政务公开制度的建设性作用是本文的特色之一。
总之,“华南虎”事件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现行的行政问责制对政府权力缺乏刚性约束,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违规等行为缺乏有效追惩,以及异体问责功能虚置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从内部路径与外部路径两方面入手,进行价值层面与制度层面的构建来加以解决。在现实生活中,行政问责制还应该常态化与法制化,要构建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舆论媒体与公民等广泛参与的异体问责为主的多元问责体系,以增强政府对社会的回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