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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不是独立的概念,他从属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具备文化的基本属性,同样包含精神文化层面以及物质文化层面。儒家文化不仅是先进法院文化的重要思想源泉,也是法官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儒家文化中闪烁的优秀思想仍然有着现实的影响力,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法官的精神理念,影响着法院文化,进而影响着中国法治文化的进程。本文以儒家文化为视角,对其如何影响以及完善现代法院文化进行了详尽的分析。首先,本文对现代法院文化进行了概述,包括对现代法院文化概念的阐述,分析了现代法院文化建设的意义,详细描述了现代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困境,分析了困境产生的原因。其次对儒家文化进行了现代解读,对儒家文化的新发展进行了概括,并分析了儒家文化在完善现代法院文化方面的独特优势,包括了儒家法文化的内涵解析、法文化的作用以及法思想对法文化的影响。文章着重对儒家文化完善现代法院文化的途径进行了阐述,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儒家文化中修身对法官行为规范建设的影响、儒家文化中人本思想对法官人文精神养成的影响、儒家文化中贤者思想对模范法官制度的影响。在法院文化的建设中我们找到了它与历史的结合点——传统儒家文化,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先进的法院文化,我们要从传统儒家文化中吸取精华,将其中优秀的法制思想与法结合发扬光大,构建有适合我国文化特色的法院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