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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内部市场活动中,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以怎样的方式交给下属的营销部进行销售,在此销售活动中,企业应设计怎样的激励机制来加强营销管理?有、无必要让“第三者”(比如:代理商)参与销售活动而引进竞争机制?本文以对策论中的主从对策理论模型出发,对企业内部市场的营销管理作了详细分析,得出了企业的营销部门和企业本身都愿意有代理商参与销售活动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在企业承包过程中,企业资产所有者与企业工人之间所立契约规定的利润分配与产出关系密切时,有、无必要引进有经验、有能力的中间人作为承包人来参与生产管理?本文从经济信息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理论模型出发,通过合理的假设,建立了一些数学模型,并通过对模型的求解分析得出:由有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对企业生产有认识的第三者充当企业的承包人(或聘用有经验、有能力的中间人),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成本,增加产出,导出对企业所有者、工人和承包人三方都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