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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选题与研究意义我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国家,据联合国的统计资料表明:二十世纪以来,全世界54个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事件中有8个发生在中国。近几十年来,我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呈上升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灾害损失显著增加,年均超过1000亿元。由于我国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严重不足,巨灾之后的损失补偿主要依靠国家的财政救济。可见,目前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对巨灾损失的补偿是低层次和小范围的,无法应付可能的巨灾风险。再保险作为传统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目前在国际上已发展得相当成熟。然而由于再保险存在固有的局限性,再加之国际保险界面临着保险市场承保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为了缓解巨灾再保险的压力,提高承保能力,业内人士将目光投向资本市场,希望寻找巨灾再保险的替代品或补充方式,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应运而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鉴于巨灾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的推出为我国防范和化解巨灾风险提供了一条新思路,有利于加快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融合的进程,并有助于扩大保险资金来源,转移和分散巨灾风险。因此,我国应把大力拓展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作为巨灾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但是由于我国的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均处于初级阶段,简单的拿来主义并不可取,我们应深入研究国际上巨灾风险证券化的运作方式,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找到我国发展巨灾风险证券化的有效途径。本文正是基于上述观点,对巨灾风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应用作了可行性研究,以期探寻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风险证券化之路。二、论文思路及逻辑结构全文分为五章,具体阐述如下:第一章描述了我国巨灾风险状况。主要介绍我国的巨灾风险现状与巨灾风险管理模式。我国是个巨灾多发国家,目前我国面临的巨灾风险具有种类多、频率高、强度大、范围广和灾害损失严重等五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