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联网时代下,形态各异且数量巨大的电子数据信息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刑事诉讼案件中也出现了以电子信息形式存在的证据。自2013年正式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作为法定的证据种类起,电子数据证据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类刑事诉讼案件中。但是电子数据在司法实践中应用的广泛程度却与其使用的规范程度形成强烈反差。电子数据定义混乱、取证环节违反法律规定、质证环节形同空设、认证环节难以对证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进行合理评估等问题亟待解决。互联网证据的原件选择、因其互联网特征而导致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特殊属性等问题则更未得深入研究。 本文将以互联网犯罪中的典型案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为切入口,整理近年来此项犯罪的裁判文书,以案例统计的实证研究方法探求网络电子数据在司法实践中的使用情况及其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解决建议。